各党总支(支部): 现将区委组织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希按通知要求,对照标准,明确专人,做好所属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,并于9月底前交集团办公室汇总上报。 特此通知。
2016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