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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薰蒸管理的通知
作者: 盐粮司委   来源: 盐粮司委   发布时间: 2016-07-22   阅读次数: 2048

各直属子公司:

  当前,正值夏季,是虫粮治杀的有利时机。为进一步加强粮食薰蒸管理,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,结合区域实际,特作如下通知:

  一、严格粮食薰蒸申请程序。各子公司库点发现等级虫粮需要薰蒸时,必须及时编制薰蒸预算申请书(一式三份),制定薰蒸作业方案和薰蒸作业备案表(一式三份),经区局批准后到盐粮集团公司收储科开取领药通知单,自带防护器具专车专人(需有2名熟悉操作业务的)到指定地点领取,确保安全。同时,严格执行当天领药必须当天用完的规定,不得私存,如有违规,将追究责任。

  二、严格按照薰蒸操作规程、薰蒸作业方案实施,明确分管负责人现场指挥,设立安全隔离线和警示标志,薰蒸作业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,操作时必须统一使用新式的空气呼吸器,严禁使用老式的防毒面具。常规薰蒸粮堆高度达4米必须使用探管,投药点要均匀分布,以提高薰蒸效果。今后仓内薰蒸必须全部采用单面封,尽量采取间隙薰蒸法,提高防虫治虫的效果,减缓粮食陈化,减少用药量。环流薰蒸要按照操作规程,药剂不能堆积重叠,防止局部毒气浓度过高引发事故。

  三、加强薰蒸期间安全巡查,要明确专人负责,每天要检查薰蒸密闭情况,尤其是露天囤要保证密封效果,要有囤头网加固,确保安全。常规薰蒸施药后密闭时间为≥14天,薰蒸散气后,必须坚持双人进出仓,及时检查薰蒸效果,薰蒸记录要详细记载,并经负责人签字。

  四、统一薰蒸营养费标准。根据薰蒸类型和工作量,由各子公司掌握,老式仓常规薰蒸按照存粮数量执行0.8-1.0元/吨计发营养费(含放毒费,下同),露囤常规薰蒸执行1.0-1.2元/吨,新式环流薰蒸执行0.4-0.5元/吨。防化员营养费执行120元/月。

  以上通知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 

2016年7月21日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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