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公司、集团各科室:
现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《关于扬中市八桥粮油管理所粮堆埋人事故的通报》(处室便函仓储[2019]6号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如下要求:
1、认真学习本次事故通报精神,举一反三,汲取教训,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。
2、加强对现存粮仓房挡粮板的全面安全排查,发现有松动、变形的必须立即采取加固措施,消除安全隐患。仓门口的安全系留装置必须确保能在出仓作业时正常使用。同时加强对已搭建露囤的安全检查,发现不规则、不规范的要采取加固、整理等措施,必要时采取转仓(囤)确保安全。
3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。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,安全生产技能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。特别要做好临时聘用人员和外包人员安全培训工作,签订安全合同,确保所有作业人员熟悉作业环境和操作规程,能正常使用安全防护装备,更不得使用老、弱、病、残人员参与作业。
以上通知,请认真贯彻遵照执行。
附件:7号文附件 事故通报.pdf
2019年7月5日
抄送:区发改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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